民政課

傳真專線:922-8444

課長 分機:351

綜理民政課業務


 分機:352

村里業務

一、員山村

二、尚德村

三、中華村


 分機:360

村里業務

一、永和村

二、頭分村

三、枕山村

四、同樂村


 分機:353

村里業務

一、村里業務

二、選舉業務

三、村里廣播系統工程業務


 分機:109

祭祀公業業務

一、祭祀公業輔導管理業務


 分機:359

自治行政業務

一、自治行政及公共造產業務

二、原住民、客家族群、新住民輔導業務

三、行政區域劃分業務

四、惠好、七賢村村里業務


 分機:361

寺廟管理

一、寺廟登記、輔導管理等業務

二、逸仙、內城、湖東村村里業務


 分機:363

災害防救業務

一、災害防救、民防、消防等業務

二、深溝、湖西、湖北、蓁巷村里業務


 分機:355

兵役業務

一、勤務

(一)退伍軍人歸鄉報到

(二)後備軍人申請緩召

二、補助

(一) 貧困徵屬生活扶助

(二) 徵屬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費

(三) 徵屬申請急難慰助金


 分機:358

兵役業務

傳真專線:922-8444

一、徵集

(一)役男在營證明書

(二)役男延期徵集入營

(三)役男申請短期出境

(四)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

(五)申請服專長替代役

(六)役男申請複檢

(七)役男入營前等任何相關事宜(兵調、體檢、抽籤)


 分機:355

地籍謄本申請服務


 分機:356

地政業務

一、公有耕地管理、重劃業務

二、三七五租約業務:

(一) 無三七五租約證明

(二) 無訂立三七五租約證明申請書

(三) 三七五租約續訂、變更、終止租約登記


 分機:370

調解業務

傳真專線:922-8799

一、民事事件

(一)合會

(二)債務權之清償

(三)房地產買賣、租賃、占有

(四)婚姻

(五)收養

(六)繼承

(七)公害賠償

(八)商事賠償、商事買賣

(九)其他有關民事事件

二、刑事事件

(一)妨害風化、婚姻、家庭

(二)妨害自由、名譽、信用及秘密

(三)傷害

(四)毀棄

(五)親屬間財產犯罪

(六)其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

三、交通事故事件

  • 資料來源:員山鄉公所

一、徵集
(一)役男在營證明書(常備兵在營證明)
1. 應​備表件: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、印章。
2. 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。
(二)役男延期徵集入營:
1. 應備表件:身分證、印章、徵集令正本、暫緩徵集用證 明書或相關證明文件。
2. 處理期限:轉縣府核定。
(三)役男申請短期出境:
1. 應備表件:本人或家屬應檢具身分證、印章(未成年需監護人證件)、護照正本、出境前30天內辦理。
2. 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。
(四)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或家庭因素補充兵:
1. 應備表件:家屬領有中度以上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、中低收入戶、全戶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、身分證、印章(建議先行電洽承辦人)。
2. 處理期限:轉縣府核定。
(五)申請服專長替代役:
1. 應備表件:身分證、印章,約每年4月申請(請注意內政部役政署公告)。
2. 處理期限:依公告期限。
(六)役男申請複檢:
1. 應備表件:達降判體位診斷證明書(3個月內)、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、印章。
2. 處理期限:轉縣府核辦。
(七)國民兵身分證明:
1. 應備表件:身分證、印章。
2. 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。
(八)役男申請體位證明:
1. 應備表件:身分證、印章。
2. 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。 
(九)役男免(禁)役證書遺失補發:
1. 應備表件:本人及家屬身分證、印章。
2. 處理期限:轉縣府核定。
分機:358
 



二、勤務
(一)後備軍人申請緩召:
1. 應備表件:後備軍人如符合兵役法規定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(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)。
2. 處理期限:報縣府轉後備指揮部核定。


三、補助
(一)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:
1. 應備表件:財產所得證明、相關證明文件、身分證。
2. 處理期限:轉縣府核定。
(二)服兵役役男列級家屬生育喪葬補助費:
1. 應備表件:戶口名簿、出生證明或死亡證明書、身分證、印章。
2. 處理期限:轉縣府核定。
(三)服兵役役男列級家屬急難慰助金:
1. 應備表件:戶口名簿、診斷證明書、身分證、印章。
2. 處理期限:轉縣府核定。
分機:355


※後備軍人緩召、儘召申請須知
查本所奉令每年定期辦理後備軍人緩召申請,希閱悉年度緩召公告後,檢具有效證件後向本所辦理申請,如本人因故他住,得由成年家屬於規定期限內代為辦理,逾期概不受理。

  • 資料來源:員山鄉公所

為促進社會和諧及疏減訟源,本所設有調解委員會,免費為民眾調解民事糾紛及屬於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;此外為幫助民眾解答法律疑難問題,本所亦設有法律扶助服務處,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,請鄉親多加利用。

 

員山鄉調解委員會委員
 主席    潘惠珠    0933-771-019
 委員    王得利    0922-378-963
 委員    陳清全    0932-042-465
 委員    張敻華    0979-129-539
 委員    簡滄瀴    0937-522-859
 委員    方銘章    0933-986-989
 委員    趙霈華    0911-293-545
 委員    鄭忠華    0921-823-609
 委員    江益杉    0912-296-389
 委員    黃永乾    0937-341-669

 



一、調解的效力
 (一)調解經法院核定後,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、告訴或自訴。
 (二)經法院核定之民事事件調解書,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。
 (三)經法院核定之刑事事件調解書,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,其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。
 (四)民、刑事件已繫屬於第一審法院者,如調解成立,經法院核定後,視為撤回起訴、告訴或自訴。
 (五)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,經調解不成立者,公所依被害人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,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,並視為於申請調解時已經告訴。
 
二、調解服務項目
(一)民事糾紛事件:
 合會、債務權之清償、房地產買賣、租賃、占有、婚姻、收養、繼承、公害賠償、商事賠償、商事買賣及其他有關民事事件。
(二)刑事糾紛事件:
 妨害風化、婚姻、家庭、妨害自由、名譽、信用及秘密、傷害、毀棄、親屬間財產犯罪等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。
(三)交通事故事件:
 交通事故事件。
 
三、申請程序
 於辦公時間內攜帶印章、身份證及相關資料至本鄉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
 
四、法律扶助服務
 每月二、四週週五早上9-11時,假調解委員會會議室,聘請名律師提供法律諮詢服務,協助鄉民解決法律疑難問題。
 
五、法扶視訊法律駐點(預約申請)
 配合法律扶助基金會宜蘭分會,本所設有視訊駐點,提供民眾向該會諮詢相關服務事宜。

《以上完全免費服務,請鄉民善加利用,可疏減訴訟省時省錢。》
 
地址: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4樓

電話:03-9231991轉370、371



114年度法律扶助服務時間顧問輪值表

115年免費法律諮詢律師輪值表



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弱者打官司(需電話預約)

宜蘭分會地址: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二結路351號
電話:03-9653531
傳真:03-9653541
 服務時間:週一、三、五,下午14:00~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