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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二次電池(含行動電源)回收及鈕釦電池拆卸回收宣傳(導)」
從88年11月1日起,廢乾電池開始全面回收,過去公告應回收的電池僅限於含水銀電池及鎳鎘電池,現在包括一次 (用完即丟)及二次(可充電電池)均可以回收。
可回收廢乾電池的回收點: 1.量販店業 2.超級市場業﹙如頂好惠康、松青、大統、丸九…等﹚ 3.連鎖便利商店業﹙如7-11、OK、全家…等﹚ 4.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﹙如屈臣氏、康是美…等﹚ 5.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 6.資源回收車 7.汽機車加油站包裝飲料販賣業 8.無線通信器材零售業 9.攝影器材零售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