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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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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課

課長專線   分機:501
綜理財政課業務


 分機:502
一、房屋稅
房屋稅開徵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,納稅義務人需要補開稅單,可於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向地方稅務局或公所財政課申辦。


  分機:502
二、地價稅
地價稅開徵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,納稅義務人需要補開稅單,可於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地方稅務局或公所財政課申辦。


 分機:503
三、契稅申報
應備證件:
(一)公定契約書:土地、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正、副本各乙份(正本均應依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貼印花稅票)、土地登記申請書。
(二)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)、印章。
(三)賣方之印鑑證明。
(四)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(影本亦可)。
(五)房屋稅籍證明(如房屋稅繳納收據影本)。
(六)土地增值稅申報書、契稅申報書。


  分機:502
四、稅務視訊服務
宜蘭地方稅務局在本所財政課設置視訊服務據點,鄉民需要申辦稅務案件,可攜帶身分證、印章,透過視訊和稅務局連線,隨到隨辦,面對面零距離,方便又省時。

 分機:503
五、出納業務
(一)受款人為廠商時需備與單據相同之店章、發票章及負責人之印章。
(二)受款人為個人時,需備身分證正本及印章(如為代領需同時備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)。
(三)現金、有價證券、定存單收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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